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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录用员工试行办法
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录用员工试行办法
[ 上传单位:广元jbo官网集团    发布时间:2012/12/21    录入:admin ]

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录用员工试行办法

 

第一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总则

第一条  为规范市属国有企业(以下简称国有企业)员工招聘管理工作,提高国有企业职工素质,实现国有企业规模水平、生产能力、经营效益与员工队伍协调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本办法所指的公开招聘员工是指国有企业根据岗位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。

第三条          国有企业新进员工须坚持“逢进必考”的原则。

 

第二章   招聘的计划和应聘条件

第四条  国有企业招聘录用员工,应实行定员管理,坚持与生产能力扩大、经济效益提高、岗位需要为前提,实行常规用工计划管理为原则。

第五条  年度招聘录用员工计划应报市游艇会yth0008委审批。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理由、拟招聘岗位、招聘人数、所需资格条件、聘期、薪酬待遇等内容。

第六条  国有企业根据核准的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,公开招聘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:

(一)拟招聘的岗位名称、专业要求等资格条件;

(二)招聘对象、范围;

(三)招聘的方法、程序;

(四)招聘的组织领导。

第七条 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义务;

(二)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(三)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、专业、技能条件;

(四)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
第三章  招聘程序

第八条  国有企业招聘方案必须经董事会研究,党委(总支、支部)同意,成立招聘领导小组,由企业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。

第九条  国有企业招聘录用员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:

(一)发布招聘公告;

(二)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,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;

(三)考试、考核;

(四)体检;

(五)根据考试、考核和体检结果,确定拟聘人员。

 

第四章   管理

第十条  国有企业要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员工的管理,要本着“精简高效”的原则,科学设置岗位,合理配置人员,要根据岗位的需要引入竞争机制。实行定员、定岗双向选择、竞争上岗,对岗位过剩员工采取分流清退等方式予以裁减,对新招员工要严格把好进入关。

第十一条  新招聘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,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,享受社会保险。招聘的临时工,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。

第十二条  公开招聘员工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,约定聘用期限,明确工作岗位、职责任务、工资福利待遇。

第十三条  公开招聘员工人事档案一律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。公开招聘员工无人事档案的,用人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建立人事档案。

第十四条  教育培训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录用员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,对公开招聘员工要集中进行培训,用人企业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员工平时思想政治、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,积极支持公开招聘员工参加相关业务培训。

第十五条  公开招聘员工与用人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,应服从用人企业管理,并按照用人企业提供的岗位积极工作,用人企业使用公开招聘员工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岗位使用,需调换岗位的,应事先向公开招聘员工说明,经公开招聘员工同意后完善变更聘用合同内容。

第十六条  续聘与解聘:

(一)聘用合同期满,考核合格以上的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,可办理合同续聘。

(二)对聘期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公开招聘员工,用人企业可以按合同规定与其解除聘用关系,并报市游艇会yth0008委备案。

 

第五章   附则

第十七条  国有企业不按规定招聘录用员工,新进的员工必须予以清退,并追究国有企业领导人责任。

第十八条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第十九条  本办法由市游艇会yth0008委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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